轉知國立中正大學文學院徵求外國語文學系系主任候選人啟事
一、依據「國立中正大學院長、系所主管產生、連任及去職辦法」暨「112年3月30日國立中正大學文學院外國語文學系系主任遴選委員會第1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候選人除須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之副教授以上(含)任用資格外,並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有相關專長或領域之博士學位。
(二)具學術研究與教學服務熱忱。
(三)具有優良之行政、領導與溝通協調能力。
三、推薦方式:
(一)自薦。
(二)經由他人推薦。除由本校教師推薦外,可由(1)國內外人文學術單位之助理教授或助研究員(含)以上之人員,或(2)校外學術團體推薦。
推薦他人為候選人者,須先徵詢被推薦者同意。
四、任期:三年,得連任1次。
五、獲遴選為本系系主任者,如非本校專任教師,須通過本校專任教師之聘任程序後,始正式生效。
六、候選人之個人完整學經歷、學術行政理念及推薦表或自薦表(須經推薦人或自薦人簽名),請於民國112年4月20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電郵(colliber@ccu.edu.tw)或郵寄國立中正大學文學院院辦公室文學院外國語文學系系主任遴選委員會。
(※以上資料可至本校文學院網站下載填寫,
網址:https://colliber.ccu.edu.tw/)
七、聯絡人:國立中正大學文學院李麗娟秘書
地址:62102嘉義縣民雄鄉大學路168號
電話:886-5-2720725、2720411轉21001
傳真:886-5-2720726
E-mail:colliber@cc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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