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學年度第二學期學雜費優待減免即起申請
銘傳大學113學年度第二學期「學雜費優待減免」申請時間自即日起受理至1/24止,補申請2/10-17。如需同時辦理學雜費減免與就學貸款者,請先完成學雜費減免申請、列印減免後繳費單,再至台北富邦銀行完成申貸對保手續。
為響應減碳環保節能,學雜費繳費單將不再實體寄送,請同學自行至「學雜費專區」下載列印,並於規定時間內至指定管道完成繳費及辦理各項申請作業。
依政府補助相關辦法規定,教育部各類學生學雜費優待減免、行政院定額減免學雜費、其他部會就學補助「僅能擇一申請」,請審慎評估。
申請「學雜費優待減免」,請至「學生資訊系統」點選「申請\填報」➝「學雜費減免申請」,填寫資料完畢後,下載申請表後連同相關文件,於學校上班時間親自繳交,或以「掛號」1/24前寄達:台北校區學務處生輔組或桃園校區行政處學務組驗核,信封請註明「申請學雜費減免」。學校收到申請文件2個工作天後,同學可至「學雜費專區」列印已扣除減免額之學雜費註冊繳費單。如有疑問請電洽台北校區分機2236林鈺庭老師,桃園校區分機3181許依莉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