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1 英語檢定成績優異獎勵辦法(英檢獎勵金)09/09~09/23開放申請!

注意事項
1. 本次受理之英語檢定考試日期為115年1月1日以後者。
2. 請依公告之英語檢定獎勵金申請時間,辦理申請。
3. 本獎勵金額度有限, 114 學年度應屆畢業生優先核發 。其餘 將依申請收件順序審理核發,發完為止。因額度用罄 ,以致無法順利核發者,將於申請截止日起十個工作天內以簡訊通知。
4. 本校學生於在校期間申請英檢獎勵金,僅以一次為限,不得重複領取。
5. 本梯次無法受理陸生申請

英語檢定獎勵金申請時間
請於下列指定申請期間備妥申請文件提出申請(缺一不可),未能於本辦法截止日前提出申請者,則視同棄權,不得提出異議。

英語檢定獎勵金申請文件

(1)成績單正本與影本一份 (現場辦理正本於驗證後發回 )。

(2)外籍生請備妥有效期限內居留證、護照及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需蓋有115-1註冊章)各一份。

(3)本地生僅需憑成績單正本與影本一份即可辦理。

本次獎勵金申請期間:9/9(三)~9/23(三)  9:30~11:30/14:30~16:00

申請方式:
親至兩校區英語教學中心辦理。
台北 I314 林梓暘老師 (分機2644) / 桃園Q502章美玲老師 (分機3177)

獎勵金領取方式:
請自行確認學生事務資訊系統撥款帳戶登錄已完成,待申請文
件核可後,由學校直接撥款至個人帳戶。【預計115年12月底】

外語中心公告